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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朋友!请分清:物业的“帮忙”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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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0091 更新时间:2025年08月23日08:36:56 打印此页 关闭
物业的“帮忙”与“义务”
一定要分清楚
帮忙可以
这不是物业责任内的事

自家室内漏水、窗框变形、
电闸开关坏了...该谁管?
邻居私搭乱建、占用绿地和道路,
该谁管?

业主对物业管理有许多误区
有的把物业公司当成产权单位,
有的当成开发商,
有的当成政府职能部门,
有的当成相关的运营商。

这些错误的观念
导致许多业主把与住房相关的责任
都推到物业公司身上,
把物业当成“筐”。
物业公司哑巴吃黄连,
有苦难言。

那么,
哪些事不该物业管、
哪些事该物业管呢?


图片

 一 
 这是业主自己的事 

家里的门窗框、门窗把手坏了,水阀、水龙头坏了,开关坏了、电源短路了,坐便箱浮球不好用,室内墙皮脱落了等等

这些分户以内的业主自用部分,维修也好,更换也好,都是业主自己的事,不是物业公司的事

 二 
这是开发商的事 

保修期内以及保修期内没修好的房屋裂缝、房屋透寒、烟道漏烟串味、墙面或楼顶防水、卫生间和厨房防水等问题;
按要求完善小区公建配套设施...

这些都是开发商的责任,与物业公司无关。

由于新建小区的物业公司大部分隶属开发商,不少业主把应由开发商负责的事情,都记到物业公司的账上,认为物业服务不到位。

 三 
 这是相关部门的事 

指导业主召开业主大会、调解物业纠纷、处理违章搭建、噪音扰民、违规养犬、违规装修、占用绿地和道路等,这些事是住建局、街道社区、辖区公安的事,不是物业公司的事。

这些事情,与物业没有直接关系
但物业有责任劝阻制止和向主管部门报告

 四 
 这是相关企业的事  

业主家里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网络、有线电视等方面的问题,由专业运营商负责解决,也不是物业公司的事。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五 
 这才是物业公司的事 
 
物业公司服务的范围有哪些?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也就是说,物业服务企业是根据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服务项目服务标准,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物业服务内容主要包含: 
1.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位维护
2.物业管理区域共用设施设备维护
3.环境卫生服务
4.绿化养护
5.公共秩序维护
6.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服务
7.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8.档案管理
9.园区文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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