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知名小区爆发冲突
	
	
				商品房业主认为,其以高价购得房产,并承担物业费用,有权维护小区品质及资产价值。公租房租户则主张“租售同权”,应平等使用公共区域。据悉,杭樾润府商品房业主当初的买价4-5万/平方米,公租房租金每月约1000元,于2024年下半年交付。针对该纠纷,杭州市住保房管局9月8日通过“民呼我为”平台作出回应(节选):根据市安居集团反馈,针对信访中所反映的问题,未发现凌某某违法违纪情况。根据市安居集团反馈,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安居集团(公租房业主单位)作为新建公租房小区的业主,与商品房业主具有同等的权利,有权共同使用配套基础设施、公共建筑。公租房承租人通过与安居集团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取得相应配套基础设施、公共建筑使用权。安居集团与商品房业主共担义务共享权益。同时,根据相关规划管理规定,不得在已竣工验收的住宅、商业、商务类建设工程用地范围内或者利用住宅、商业、商务类建设工程擅自新建、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任何人不得擅自采取设置隔离设施、封闭既有通道等措施,限制其他住户依法合理使用物业管理区域共有部分的权利。杭樾润府小区4幢、9幢通往园区的道路、园路、绿化等现场设置了铁栅栏、铁门,将公租房楼幢与小区公区进行了隔离,阻断了公租房楼幢通往小区公共区域的正常通道,影响了公租房租户的正常生活出行,安居集团已向属地相关部门反映。根据市安居集团反馈,当晚属地派出所现场安排警力维持现场秩序,安居集团已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相应工作,对于相关公租房租户,安居集团已上门对租户开展规约宣贯,并引导租户合理合法表达诉求。杭樾润府项目公租房配建情况在该地块招拍挂之前已经明确,并且在土地招拍挂时进行了公示;开工建设前,项目建设工程方案在项目现场及市规资局的网站上予以公示;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时,也对该小区配建公租房的实际情况进行案场展示,且在商品房的销售合同和前期物业合同中均予以明确。杭樾润府4号楼、9号楼属于依法建设的公租房,我局根据相关规定开展配租工作。对于此事,2025年9月8日,拱墅区和睦街道、拱墅区行政执法局联合出示公告,对上述事件中业主新建的150多米栅栏,做出认定:杭樾润府小区内(4幢、9幢附近)新建的153.40米围栏,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涉嫌占用绿地、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已产生安全隐患。1.栅栏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即行拆除相关围栏,如不拆除,将直接予以拆除。2.请上述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本公告发布之后到本机关,依法接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