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物业被苏州香茂花园解聘,到底冤不冤?
	
	
				 以下是2025年7月16日,业委会发布的《召开业主大会征求全体业主表决意见的公告》,共两个议题:1.是否同意按业主产证面积乘以8.46元/平方米的标准,用公共收益结余1953262元,抵扣全体业主3个月的物业费《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八条“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翻译上面条款,当业主大会表决“不同意续聘在管物业”后,再公开选聘,再次召开业主大会会议,二选一或三选一,业委会和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合同备案。如果业主大会表决“不同意续聘在管物业”,后来没有选出新的物业公司,原物业合同继续有效,在管物业继续提供服务,属不定期合同。《民法典》之所以如此规定,是避免小区出现物业管理真空期。因此,“是否同意解聘”与“是否同意续聘”意思不一样,议题应该是“是否同意续聘”。恰巧的是,根据业委会发布的信息,同意解聘的业主人数占参与表决的人数比例为54.02%,面积占参与表决的面积比例为54.74%,刚刚超过参与表决的半数,即刚刚达到《民法典》第278条的规定。和香茂花园业委会签订物业合同的是江苏苏南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是业委会不知道吗?不是,因为业委会后面有专业团队,很厉害。2025年9月21日,业委会发布的《香茂花园公开选聘新物业企业的公告》给出了答案。公告称,“竞聘物业企业及其分公司在近三年被两个及以上小区业主大会解聘的,将不予推荐。”万科物业近三年丢盘两个及以上,被排除在参选名单之外。业委会不但不让苏南万科物业参选,而且不让万科物业及其分公司参选。但是,法律法规可没说不让被解聘的物业参选,且体量越大的物业公司越没有参选资格。是否同意续聘江苏苏南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并与其续签物业服务合同(详见附件)香茂花园业委会发布的《香茂花园公开选聘新物业企业的公告》,实际上是选聘物业方案。选聘物业方案没有经过业主大会投票通过。选聘物业方案没有经过业主共同决定,就是架空了业主大会,少数人选物业。综上,选聘物业程序合规,过程才能保障业主知情权,结果才能体现业主共同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