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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被续聘,金地物业再次中标,但业委会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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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0078 更新时间:2025年09月30日08:03:19 打印此页 关闭
近期,
武汉市金地格林东郡小区正在选聘物业
金地物业成为中标第一候选人
但业委会不认账
这究竟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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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续聘金地物业

金地格林东郡2016-2018年交房,总户数3712户,在管物业是金地物业。

据悉,2025年4月1日,金地物业下调物业费,住宅2.95元/平方米.月调整至2.68元/㎡.月,商业从6元/㎡.月调整至5.5元/㎡.月。

虽然降了物业费,但2024年9月小区业主大会投票:不续聘金地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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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表决结果:不同意续聘

金地物业投标且中标

2025年选聘物业,共吸引9家物业公司前来购买招标文件

其中,5家物业公司参与了投标,分别是:
西藏新城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金科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铁十一局集团(湖北)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融创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6日开标结果(按照购买标书的时间排序):

公司名称

住宅物业费报价(元)

商业物业费报价(元)

地库车位管理费报价(元)

带资说明

新城悦物业

2.58

5.5

88

200

金科智慧服务

2.48

5.5

88

485

金地物业

2.49

5.5

88

450

中铁十一局

2.48

5.5

80

300 

融创物业

2.4

5.5

79

350 


随后,组织选聘物业工作的招标代理公司向金地格林东郡业委会发来《中标候选人确认函》。函称,经评标委员会评审:

第一名:金地物业
第二名:中铁十一局集团(湖北)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第三名:新城悦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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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质疑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

中标结果公布后,有350位业主(截止到9月21日)对招标代理公司的评标公平性提出质疑,认为未充分反映业主意愿,明确反对此次评标结果。

9月21日,业委会公开声明,中止物业企业选聘工作,不接受金地物业为中标第一候选人

两个争议焦点

1.金地物业是否有资格投标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虽然格林东郡业主投票“不续聘金地物业”,但在修改了物业合同主要条款的情况下(如住宅物业费再次下降至2.49元/㎡.月),金地物业有投标资格

如果业委会设置量身定制的条件,限制金地物业参加投标,就不公平、不公正。

2.招标、评标有没有造假

目前公开的信息少,难于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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