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为规范本小区机动车辆停放秩序,保障小区道路畅通、消防应急通道安全,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XX小区管理规约》、《XX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本小区的机动车辆(含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等,以下统称“车辆”)及其驾驶人。
管理主体: 本小区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以下简称“物业”)负责本制度的执行与日常停车管理工作。
基本原则: 安全第一、公平公正、有偿使用、业主优先、规范管理、违者必究。
车辆登记备案:
本小区业主需长期停放的车辆,应持 房产证(或租赁合同)、身份证、行驶证 原件及复印件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车辆信息登记备案手续,签订《停车管理服务协议》,领取车辆通行凭证。
每户登记车辆数量原则上不超过X辆。超出部分按临时停车或访客车辆标准管理/收费。
车辆信息发生变更时,车主应及时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访客车辆管理:
访客车辆进入小区,需由受访业主提前通过 [电话/APP/门禁对讲] 等方式向物业报备,或经门岗登记受访业主房号、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后方可进入。
访客车辆应按规定停放于指定的临时停车位,不得占用固定车位、消防通道及他人车位。
访客车辆停放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 X小时,超时按临时停车收费标准计费。
特种车辆:
执行任务的公安、消防、救护、工程抢险、环卫等特种车辆,以及为小区提供服务的搬家、送货、装修等车辆,经门岗核实登记后可优先放行,并按要求临时停放,任务完成后应及时驶离。
车位性质:
产权车位: 指产权属于特定业主的车位(库)。使用权归产权人所有。
人防车位: 指小区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内设置的停车位。使用权根据国家规定和租赁合同约定。
公共车位: 指占用小区业主共有道路、场地或其他公共区域设置的停车位。其使用、收益等权利归全体业主共有,由业主大会或授权业主委员会/物业进行管理。
2. 车位分配与使用:
流动车位:
未分配为固定车位的公共车位,供已登记备案的本小区业主/住户车辆按“先到先停”原则使用。
流动车位不得长时间占用,物业有权对疑似“僵尸车”进行核查和处理。
固定车位
对于产权车位和人防租赁车位,由车位所有权人或承租人固定使用。
部分公共车位经业主大会决议,可采取抽签、排队、竞价等方式分配给特定业主固定使用,并签订固定车位使用协议,按期缴纳车位使用费。
3. 车位租赁与转让:
产权车位的租赁、转让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执行,但承租人/买受人需遵守本小区管理制度。
人防车位和公共固定车位的租赁,按业主大会/业委会制定的规则和收费标准执行。租赁合同需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禁止私自转租、转借固定车位。
4. 新能源车辆充电:
业主在自有产权车位或租赁的固定车位上安装充电桩,需提前向物业提交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如车位产权/租赁证明、安装方案、施工方资质等),并承诺遵守用电安全和消防安全规定。物业应提供必要协助。
公共充电桩车位专供新能源车辆充电使用,充满电后应及时驶离。禁止非充电车辆占用充电桩车位。
按位停放:
所有车辆必须 停放在划定的停车位(库)标线内,一车一位。
禁止在未设置停车位的区域(如:单元门口、楼道口、绿化带、人行道、消防通道、转弯处、主干道、车库通道等)停放。
禁止占道:
严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应急疏散通道及登高操作面。 此为首要禁止行为。
禁止在交叉路口、车库出入口、人行通道等影响通行的区域停放。
规范停车:
车辆停放时,车头朝向应符合标识要求或统一朝向。
车辆应停正,不得压线、跨线停放。
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带走贵重物品。
保持安静:
进入小区后应低速(建议≤5公里/小时)行驶,禁止鸣笛。
禁止行为:
禁止在小区内练习驾驶、飙车。
禁止在停车位或公共区域进行车辆维修、清洗、长期停放故障或报废车辆。
禁止滴漏油污、乱扔垃圾。
禁止安装地锁、放置锥桶等物品私自占用公共车位。
收费依据: 停车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授权业主委员会根据成本核算和市场参考价制定,并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需符合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
收费类型:
固定车位使用费/管理费: 针对产权车位、人防租赁车位、公共固定车位收取。
公共车位使用费: 针对在流动公共车位停放的已登记业主车辆收取。
临时停车费: 针对访客车辆及超时停放的车辆收取。
新能源充电服务费: 对使用公共充电设施的电费及服务费。
缴费方式: 按 [月/季/年] 缴纳或按次缴纳(临时车),支持 [现金/移动支付/银行托收] 等方式。
费用用途:
停车费收入归全体业主共有,主要用于:
停车设施设备的维护、更新。
停车管理服务成本。
小区公共设施维护及公共收益补充。
建立停车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违规行为认定: 违反本制度第四章“停车行为规范”的行为均视为违规停车。
处理措施:
劝导纠正: 物业人员发现违规停车,首先应联系车主,劝导其立即驶离或纠正。
张贴提醒/警告单: 对无法联系或拒不立即纠正的,张贴违规停车提醒或警告通知单。
锁车/拖移(慎用):
对于严重违规(如堵塞消防通道、主干道、车库出入口等),在多次联系无效或情况紧急时,经物业负责人批准并报备相关部门后,可采取锁车措施。车主需承担开锁费用并承诺不再违规后方可解锁。
对于长期占用公共资源(如“僵尸车”)或严重妨碍公共安全、通行且无法联系车主的车辆,物业可报请相关执法部门(交警、城管)依法拖移,费用由车主承担。
暂停车辆进入权限: 对多次违规拒不改正的登记车辆,物业可暂停其车辆进入小区的权限X天。
纳入失信名单/公示:对性质恶劣、屡教不改者,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可在小区内进行公示或纳入小区管理失信名单。
追究法律责任:因违规停车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车主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对故意破坏停车设施、辱骂殴打管理人员等行为,将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3. 监督与申诉:
业主委员会负责对物业执行本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
车主如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X日内向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诉。
设立监督电话和投诉信箱 ,接受业主对停车管理工作的监督和建议。
制度生效:本制度经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生效日期为X年X月X日。
制度修改:本制度的修改需经业主大会审议通过。
解释权: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XX小区业主委员会。
公示:本制度应在小区公告栏、单元门厅、物业服务中心、业主微信群/APP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未尽事宜: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物业管理条例》、《消防法》、《民法典》及本小区《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