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行业新闻

物业关于清理楼道杂物的温馨提示

分享到:
点击次数:10240 更新时间:2025年12月05日08:06:32 打印此页 关闭
2025年11月29日,
国务院安委会印发通知,
部署开展高层建筑
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近期关于楼房着火的新闻随处可见,
楼道杂物引起的火灾更引人关注
冬季天干物燥,
防火尤其重要

图片


楼道内常见现象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一桩桩惨痛的事故警示我们

不要在楼道内乱堆乱放杂物

一定要留出生命安全通道


 1

案例警示:强化安全意识

图片


 1

触目惊心!杂物堵塞疏散通道5人遇难

2022年12月,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一高层住宅突发火灾,一楼大厅、过道、楼梯间杂物着火,现场浓烟较大并顺着楼道蔓延至楼上。


由于事发处堆放杂物,导致人员逃生不力,消防员救出被困人员8人,其中5人抢救无效死亡

图片






 2

隐患重重!2名物业工作人员救火遇难

2024年6月14日,山东菏泽一小区突发火灾,消防救援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经初步调查,起火地点为该小区一楼顶,一名老人在楼顶堆放捡拾来的纸箱子、废品,因天气炎热,堆放的杂物在高温下发生自燃,导致此次火灾,事故造成两名物业人员不幸遇难

图片


 2

温馨提醒:遵守法律法规

图片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第六十条第三款: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02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此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3

消防提示:清理公区杂物

图片



为确保安全、整洁、畅通的居住环境,保障楼道畅通及整体美观,物业服务中心将对各楼栋楼道内的杂物进行集中清理,现温馨提示如下:

一、清理范围

各楼栋楼道、楼梯间、消防连廊、电梯前室、消防通道、天台等公共区域内堆放的各类杂物包括但不限于:
废旧家具、纸箱、闲置物品等;
自行车、电动车、儿童车等占用通道的车辆;
私拉乱接的电线、违规停放的充电设备;
其他影响通行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物品。

二、自查与清理时间

1.请各位业主/住户于10日前清理楼道内堆放的个人物品。

2.物业集中清理时间
2025年12月11日—12日

三、温馨提醒

1.楼道及消防通道是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的生命通道,杂物会严重影响通行安全。
2.杂物长期堆放易滋生蚊虫、产生异味,影响公共环境卫生。
3.逾期未清理的物品,物业将视为无主物品统一清理,由此产生的损失需由业主自行承担

如有疑问,可致电您的管家或物业服务中心。


楼道畅通  杜绝隐患



物业在此倡导广大业户

主动清理楼道堆积物

不占用疏散通道

不私搭乱接电线

共同营造安全整洁的居住空间

让我们同心同行

守护消防安全

图片
上一条:空置房业主欠物业费,被绿城物业起诉,判决出来了 下一条:关于党员干部带头缴纳物业费的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