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业主/住户还未交物业费,敬请您方便的时候,通过微信、支付宝、现金、银行转账,或前往小区物业客服中心前台等多种方式支付。
逾期未交物业费的,我司将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每日应交物业费总额的万分之五计收违约金。
并将依据《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等规定,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您的责任。
祝您和您的家人工作舒心,生活顺心,一切开心!
附:
1.《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2.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物业费包括以下部分:
①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②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③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④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⑤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⑥办公费用;
⑦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⑧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⑨税费。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