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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保洁应急方案及奖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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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0233 更新时间:2025年01月18日08:18:02 打印此页 关闭
清洁工作应急方案

一、目的


对影响住宅区环境卫生的意外情况制定应急处理措施,为业户提供始终如一的清洁服务。


二、适用范围


住宅区出现的突发性火灾,污雨水井、管道、化粪池严重堵塞,暴风雨,户外施工,新入住小区业主、住户装修期间等现象。


三、应急措施


1.发生火灾后的清洁工作应急处理措施:


(1)救灾结束后,清洁班长组织全体清洁员参加清理现场的工作。

(2)用垃圾车清运火灾遗留残物,打扫地面。

(3)打扫地面积水,用拖把拖抹。

(4)检查户外周围,如有残留杂物一并清运、打扫。


2.污雨水井、管道、化粪池堵塞,污水外溢的应急处理措施:


(1)维修工迅速赶到现场,进行疏通,防止污水外溢造成不良影响。

(2)该责任区清洁员将垃圾车、扫把等工具拿到故障点,协助维修工处理。

(3)将从污雨水井、管、池中捞起的污垢、杂物直接装上垃圾车,避免造成第二次污染。

(4)疏通后,清洁员迅速打扫地面被污染处,并接水管或用桶提水清洗地面,直到目视无污物。


3.暴风雨影响环境卫生的应急处理措施:


(1)暴风雨后,清洁员及时清扫各责任区内所有地面上的垃圾袋、纸屑、树叶、泥、石子及其他杂物。

(2)发生塌陷或大量泥水沙溃至路面、绿地,清洁员协助管理处检修,及时清运、打扫。

(3)清洁员查看各责任区内污、雨排水是否畅通。如发生外溢,及时报告管理处处理。


4.户外施工影响环境卫生的应急处理措施:


(1)小区设施维修以及供水、供电、煤气管道、通讯设施等项目施工中,清洁员配合做好场地周围的清洁工作。

(2)及时清理业户搬家时遗弃的杂物,并清扫场地。


5.新入住装修期应急处理措施:


各责任区清洁员加强保洁,对装修垃圾清运后的场地及时清扫,必要时协助业户或管理处将装修垃圾及时上车清运。


四、标准


清洁处理后符合《清洁工作检验标准和办法》中对应的标准。


五、安全注意事项


1.清理火灾场地时,应在消防部门调查了解情况后,经同意方可进行清理。

2.台风时,清洁员不要冒险作业,以防止发生意外。


六、梅雨天气


梅雨季节,大理石、瓷砖地面和墙面很容易出现反潮现象,造成地面积水,墙皮剥落,电器感应开关自动导通等现象。

1.在大堂等人员出入频繁的地方放置指示牌,提醒客人“小心滑倒”。

2.加快工作速度,班长要加强现场检查指导,合理调配人员,及时清干地面、墙面水迹。

3.若反潮现象比较严重,应在大堂铺设一条防滑地毯,并用大块的海绵吸干地面、墙面、电梯门上的积水。

4.仓库内配好干拖把、海绵、地毯、毛巾和指示牌。

5.安全注意事项:梅雨天气作业宜穿胶鞋,不宜穿着塑料硬底鞋以防滑倒。


七、暴风雨天气


1.清洁班班长勤巡查、督导各岗位清洁员的工作,加强与其它部门的协调联系工作。

2.天台、裙楼平台的明暗沟渠、地漏由班长派专人检查,特别在风雨来临前要巡查,如有堵塞及时疏通。

3.检查雨、污水井,增加清理次数,确保畅通无阻。

4.各岗位清洁员配合保安员关好各楼层的门窗,防止风雨刮进楼内,淋湿墙面、地面及打碎玻璃。

5.仓库内备好雨衣、雨靴、铁勾、竹片、手电筒,做到有备无患。

6.安全注意事项:暴风暴雨天气注意高空坠物。


八、楼层内发生水管爆裂事故


当楼层内空调水管,给水管的接头发生爆裂,造成楼层浸水时应按如下步骤处理:

1.迅速关闭水管阀门并迅速通知保安和维修人员前来救助。

2.迅速用扫把扫走流进电梯厅附近的水,控制不了时可将电梯开往上一楼层,并通知维修人员关掉电梯。

3.电工关掉电源开关后,抢救房间、楼层内的物品,如资料、电脑等。

4.用垃圾斗将水盛到水桶内倒掉,再将余水扫进地漏,接好电源后再用吸水器吸干地面水分。

5.打开门窗,用风扇吹干地面。

奖罚条例

一、奖励


1.奖励情形

如有下列情形,公司将予奖励:

(1)对改革物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中创造出优异成绩,多次受到客户表扬者。

(3)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4)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5)为公司取得重大经济效益者。

(6)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者。

2.奖励类型

奖励分为年度特别奖和不定期奖,均须由所在物业管理处主管推荐,通过综合管理部审核,总经理批准执行。

3.奖励方式

奖励方式为:下发《奖励通知书》、通报表扬、升职、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金等。


二、处分


如有违反以下情况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按下列规则予以纪律处分:
1.口头警告
(1)工作态度不认真的(如值班时看报纸、吃零食、吸烟、听音乐、喧哗、离岗等)。
(2)值班时制服衣着不整的。
(3)个人衣着打扮、外观形象、仪容仪表不符合要求的。
(4)上下班不打钟卡的。
(5)不经指定的员工通道进出的。
(6)迟到、早退在十分钟以内的。
(7)在本物业范围内粗言秽语的。
(8)做出任何有损公共卫生的事,如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或乱写乱画等。
(9)占用本物业电话作私人用途的。
(10)工作散漫或粗心大意的。
(11)违反安全守则或部门规定的。
(12)私配衣柜钥匙或私自改装其它锁的。
(13)下班后,无特殊原因仍在本物业范围内逗留的。
(14)忘记佩戴员工证的。
(15)未经同意,穿着制服外出的。
(16)更衣柜内存储食物或私自调换更衣柜的。
(17)未经许可,擅自截留、撕毁管理处安排传阅的各项有关规定、通知、公告等的。


2.书面警告


(1)擅离工作岗位或迟到、早退超过十分钟的。
(2)值班时打瞌睡的。
(3)旷工一天的。
(4)对上级不礼貌,顶撞、违背或不服从主管或上级合理工作指令的。
(5)对用户、同事粗暴或不礼貌的。
(6)未经许可而进入各私人单位的。
(7)蓄意损耗、损坏物业公司财物的。
(8)在物业公司内销售、买卖私人物品的。
(9)制造谣言或恶意中伤其他同事或物业公司业务的。
(10)在公司内聚赌或睡觉的。
(11)未经许可,将物业公司的物品移送别处的。
(12)擅自张贴或涂改、污损或撕毁物业公司通知、公告的。
(13)在物业公司内私自派发各类文字或印刷品的。
(14)拒绝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员检查手袋、包裹等的。
(15)拾遗不报的。
(16)挑拨打架、斗殴事件的。
(17)要求别人或代别人打钟卡的。
(18)消极怠工,态度不端正,在岗上、禁烟区、禁区或公共区域吸烟的。
(19)有严重失职行为的。
(20)未经同意私自接听私人电话时间超过五分钟的。
(21)未经同意私自换班或调岗的。

3.即时解雇

(1)使用恐吓手段,威胁、危害同事人身安全的。
(2)有不道德行为的。
(3)工作时间饮用酒类或服用麻醉药物的。
(4)偷窃的。
(5)虚报个人概况资料的。
(6)对外泄露物业公司商业管理机密的。
(7)收受贿赂或向别人行贿的。
(8)连续旷工2天的。
(9)携带违禁物品的(如武器、毒品、爆炸品等)。
(10)构成刑事犯罪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
(11)因渎职给物业公司带来重大损失的。
(12)无事生非,挑起事端或动手打人的(造成伤害自行承担有关费用)。
(13)擅离职守或值班睡觉给物业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
(14)行为及表现令物业公司声誉或形象受损害的。
(15)诈病或有不诚实行为的。
(16)在值班有关记录上(包括书面或口头)弄虚作假的。
(17)违反安全条例或守则,导致重大损失的。
(18)未经许可,以物业公司名义对外承诺、签合同、订协议、发函件等造成影响的。


三、处分执行


1.员工必须在发出的警告书上签名,如拒绝签名,以证人证言为据记录在案;或两个以上证人证明,该警告书将视作生效。


2.如果证实员工确属犯过,但又拒不签认,物业公司对其将作即时开除处理,不给任何补偿。三次“口头警告”等于一次“书面警告”,但一个月内连续两次“口头警告”同样视作一次“书面警告”的效力。


3.每签一次“口头警告”当月在其工资中扣25元。每签二次“书面警告”,当月在其工资中扣50元,当月签署第三次“书面警告”,员工将被立即解雇,公司不给任何补偿(注:本项处罚与全勤奖处罚条例发生冲突时任选其一执行)。


4.员工有上诉权利,如果员工对处分或处理意见不服时,可经部门主管向上级管理机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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