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改变建筑设计结构和使用性质
安全隐患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不得擅自变更建筑使用功能、改变防火防烟分区,不得违反消防技术标准使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五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擅自变更建筑使用功能、改变防火防烟分区,违反消防技术标准使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这些行为将极大地增加火灾风险。
物业服务企业要对装饰装修申报、登记审核、入场手续办理、装饰装修过程监督检查以及验收等环节进行全流程的跟踪与管理。应特别加强每日装修管理巡视,发现违规现象及时制止,并积极协助相关行政部门进行整治。
消防车道被占用
安全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消防车道被占用是很多小区普遍存在的问题。有些业主为了图方便,将机动车辆停放在消防车道上,消防车通道是实施灭火救援的“ 生命通道” ,一旦被占用、堵塞,很可能就延误了救援的时机。
物业服务企业除了平日加强安全宣传外,应重点加强对消防车道的维护管理,划设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并加强巡逻,及时清理违停车辆,确保通道畅通无阻。
楼道和安全出口被占用
安全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楼道和安全出口被占用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业主为求便利,将纸箱、杂物等堆放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甚至将部分楼道、过道占为己有,这些行为都严重阻碍了火灾时的疏散逃生与救援。
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开展楼道、过道、安全出口等的清理工作,同时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增强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避免楼道乱堆乱放现象“死灰复燃”。
消防设施设备被损坏
安全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消防设施设备一旦受损,发生火灾时将无法正常使用,可能导致火势无法得到有效控制,从而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作为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以降低设备故障率,延长其使用寿命,通过及时更换陈旧、受损消防设施设备,确保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缺乏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安全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业主对正确逃生技巧不熟悉、物业组织疏散流程不熟练,从而导致在火灾发生时出现恐慌、混乱情况,无法有效地进行自救和他救。
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制定消防安全演练计划并及时实施,确保演练尽可能地覆盖更多人群,以提高业主和物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疏散。
消防意识薄弱
安全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私拉电线、乱丢烟蒂、厨房离人未关火、电器使用不当、烤火取暖……日常生活中,常常因为疏忽大意引发火灾,从而造成无法弥补的后果。
物业服务企业可通过组织消防知识讲座、制作宣传资料等方式,持续宣贯居家常见消防隐患、讲解火灾危害,增强居住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总之,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加强管理和责任意识,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到实处,有效地预防火灾的发生,守护业主生命财产安全。
杜绝安全隐患是小区幸福生活的重要保障。每个人都应该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清除身边的消防隐患,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