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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提示:高温天气,严禁楼道内停放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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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0297 更新时间:2022年07月26日09:07:02 打印此页 关闭
很多业户会习惯性
把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道间
但是这样的行为
既占用电梯间、楼道等公共资源
又堵塞了消防通道
造成安全隐患

物业提示:
高温来袭,
电动车很容易因为线路温度过高,
或电机发热造成电路故障而短路,
增加了“上火”的可能性!

为度过一个平安的夏天,
电动车停放、充电千万不能任性!


“乱停电动车

三门峡一男子被处罚


2022年6月22日,三门峡湖滨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防火监督检查人员对位于湖滨区陕州北路的水工厂气象小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小区44号楼6单元住户在公共走道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责令其当场改正,雷某某(车主)拒不改正,违反了《河南省消防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河南省消防条例》第七十一条之规定对雷某某个人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的处罚



普法

时间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四条: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


《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河南省消防条例》

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在居住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充电。第七十一条规定,违反上述规定,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温馨提醒:


电动车因价格便宜、骑乘简单、停车方便,

成为许多人的出行工具。

但是!

电动车火灾频发


电动车在给大家带来交通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可忽视的交通安全隐患。


数据显示,有80%的电动车火灾是在充电时发生的,而电动车火灾致人员伤亡的,90%是因将其置于门厅或过道。


据试验证明,电动车一旦着火,90秒后,温度便达到200℃,随后发生爆炸,3分钟火焰温度就可达120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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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室内起火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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